信贷流程再造什么是独立审批人

独立审批人之一:外资行信贷审批独立审批人制度经验借鉴及其启示

[摘要]独立审批人制度是银行信贷审批的一种基本发展趋势,借鉴外资银行的成功经验,中资银行可以从注重细分领域的员工培训,注重信贷审批的规范化。积极运用激励制度等来完善独立审批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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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来看,外资银行都较为注重信贷风险的事前防范,而其中很值得注目的就是已经在我国商业银行逐步推广完善的独立审批人制度,总结和借鉴外资行的成功经验,对于完善中资银行独立审批人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信贷审批独立审批人制度的内涵

  信贷审批独立审批人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专业分工,即专门培养“信贷独立审批人”这类专家来进行信贷审批,以此来提高审批质量与效率,降低信贷风险。独立审批人制度首先强调的审批的“独立性”,即审批过程和结果不会遭受外部事件的影响,不会受到外部的干预。其次,它强调的是审批结果的专业性与有效性,即审批的时效性会大大增强,且审批的过程更加专业,不会出现非专业领域人员进行信贷审批的情形。再次,其最终目的是减小交易成本,降低信贷风险,即通过简化流程,规范操作来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减小审批过程中的运行成本,并以专业性的审批结果来降低信贷风险。

  二、外资银行信贷审批中独立审批人制度的基本经验

  从外资银行现行的管理制度来看,他们主要从注重员工培训、注重追求独立审批人的独立性、注重审批材料的真实性、注重审批标准的统一性与科学性等方面来建立和完善信贷审批的独立审批人制度。

1.注重员工培训。培训是提升独立审批人工作能力的基本手段,外资银行在培训中也有其独到之处。首先,对于独立审批人,外资银行有较为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这不仅包括入职培训,还有较为频繁的任职培训。并且总体来看,外资银行的培训经费的投入、员工培训强度都要大于中资银行。年美世调查演示,人均培训时间最长的外资银行比中资银行高出50%,外资银行人均培训经费平均高出中资银行15%。其次,外资银行注重培训与激励制度的结合,对于审批中表现好的员工,则积极的予以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帮助其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目标。

2.注重保持独立审批人的独立性。保持独立审批人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外资银行在开展信贷审批过程中,制定了严格规范的审批程序,一般是根据审批人的资历、能力等设立其审批权限,并根据其现实表现动态的调整审批权限,并且一般情况下分管领导不会轻易干涉审批人的审批事项,也不能轻易更改审批结果。这就使得独立审批人能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在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而不会出现迫于压力而人为的改变审批结果等情形。

3.注重审批标准的统一性。注重审批标准的统一性与科学性是指外资银行在执行独立审批人制度时,通过设立相对统一的标准来帮助独立审批人做出判断,并且这些标准都是经过长期的实践与科学的分析而制定的,从而可以为独立审批人的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而不需他们过多的进行主观性的判断。这一制度在相当程度上的抑制了不同的独立审批人对同一事项的不同的理解,从而也防止了部分职业道德不高的职工利用审批中的漏洞来改变审批结果,能有效降低信贷风险。

4.注重审批材料的真实性。外资银行执行独立审批人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保审批材料的真实性,只有真实的材料才能帮助审批人做出正确的判断。为达到这一目标,外资银行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无法更改的具有法律效率的凭证,如工资缴费单等,这些材料一般情况下难以造假,从而可以更加真实的代表企业的情况。

  三、外资银行信贷审批独立审批人制度对中资行的启示

  外资银行信贷审批独立审批人制度为中资银行提供了诸多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主要包括注重细分领域的培训,注重信贷审批的规范化,积极运用激励制度来完善独立审批人制度等方面。

1.注重细分领域独立审批人的培训。从外资银行经验来看,对信贷独立审批人进行培训,不能简单地进行一般性的培训,而是要注重某一专业领域知识系统化的培训,以专业来应对审批中可能遭遇的问题。如可以将独立审批人分为农业企业、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个人金融贷款等细分领域,并根据每一领域的特征展开培训,帮助独立审批人掌握细分领域中审批的重点,了解可能出现的难点,以此来提高审批的专业性,降低信贷风险。

2.更加注重审批的规范化。注重审批的规范化,首先,要注重审批标准的制定,中资银行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风险偏好来制定审批标准,并严格的规定审批是否通过的条件。其次,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的流程,中资银行负责信贷审批管理的领导在审批过程中不能干涉审批人的行为,在审批结束后也不能轻易地更改审批结果,在要对审批结果进行更改时需提供详细的理由。再次,要对审批的速度进行规定,既要防止独立审批人敷衍了事,又要防止他们利用时间间隙来推卸责任,或者泄露审批中的商业机密。

3.积极运用激励制度完善独立审批人制度。银行要建立独立审批人审批结果与信贷风险关系的数据库,将审批情况与事后发生的信贷损失情况进行关联,对于审批通过后没有发生信贷损失的,银行要积极的予以奖励,而对于信贷损失过大的个人,银行要引入辞退等机制,以此来考核独立审批人的工作绩效。此外,银行还要完善独立审批人管理制度,通过帮助他们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并与银行的整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以此来帮助独立审批人成长,提高他们对本职工作的热爱程度和对银行的忠诚程度。为银行的发展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四、结束语

  信贷审批独立审批人制度,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基本取向,也是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有效手段。我国商业银行要积极的借鉴外资银行的成功经验,制定自身的信贷审批独立审批人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独立审批人之二:谁动了行长的奶酪

来源:浙江日报 时间:年06月19日 

  在传统经营模式下,支行行长既是授信业务的营销者,也是授信业务的审批者,集营销权与审批权于一体。而瑞丰银行年6月起实施的独立审批人制度,却动了支行行长手上这块香喷喷的奶酪。

  据悉,瑞丰银行是目前绍兴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唯一实行独立审批人制度的。该行的做法是,对一定限额以上贷款实行营销与审批相互分离,将支行行长的信贷审批权予以剥离,交由独立审批人进行专业决策。目前,该行支行行长拥有的审批权限基本为:新增贷款在万元以下,周转授信在万元下;业务规模大、发展速度快的支行行长,其审批权限也会适当提高。新增贷款在万-万元之间,周转授信在万-万元之间的审批,则交由独立审批人直接审批。

  为确保独立审批人的公正、专业和独立,全体独立审批人归口总行信贷评审部统一管理。信贷评审部定期召开独立审批人工作例会,传达风险偏好和审批政策,并对独立审批人信贷审批质量进行抽查。

  “独立审批人都是从经验丰富的骨干里抽调出来的。”信贷评审部副总经理滕军介绍,独立审批人在相对公正的封闭环境中,通过分析支行提交的调查报告来进行风险判断,因此在享有相对较大权限的同时也承担着极大的压力。

  唐夏君就是现有独立审批人团队中的一员,此前他是瑞丰银行义乌支行风险部总经理。“压力确实挺大的。”他告诉记者,如果经他审批的贷款出现风险,他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提高审批质量,唐夏君每天要到相关的网站去了解企业和行业信息,每季度至少做一次行业调查等。为了分散独立审批人的风险,该行根据贷款额度的大小,又把审批分为单人审批、双人审批和三人会议审批三种方式,双人审批必须两人同意,三人审批至少两人同意。

  小微企业融资往往具有“短、频、急”的特点,实行独立审批人制度后,审批效率会受到影响吗?据悉,为了提高审批效率,瑞丰银行专门设计开发了“独立审批人授信审批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审批、查询授信业务。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独立审批人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便可对是否放贷给出意见。

  瑞丰银行湖塘支行副行长裘李炳告诉记者,想贷款的小微企业都是乡里乡亲,以前审批贷款时难免带点人情,实行独立审批人制度后行长权限明确,少了很多人情关,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经营上。

  今年,瑞丰银行对审批中心和人员进一步整合,把绍兴四家审批中心合并为社区支行审批中心,原有的异地支行审批中心仍设在义乌支行,其中社区审批中心负责绍兴地区业务,而义乌的异地审批中心则负责异地业务。同时,瑞丰银行也根据独立审批人实施以来积累的经验,从规范、效率、质量、管理四大方面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对独立审批人制度进行了完善。

  据统计,自去年6月开始推行独立审批人制度至今年5月底,独立审批人共审批业务笔,其中新增授信18.3亿元,周转授信85.1亿元,至今尚未出现不良贷款。

  记者从绍兴银监分局了解到,该局一直引导辖内农村法人银行通过信贷管理模式变革来提升信贷管理精细化水平。瑞丰银行的独立审批人制度就被其评价为“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上的有益探索”。

独立审批人之三:审批人如何完成从“稻草人”向“职业人”的转变

  文/江明哲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信贷审批部高级经济师、高级审批人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整体下降,而个别信贷审批人的“稻草人”化是重要因素之一。商业银行要实现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让信贷审批人由“稻草人”向“职业人”转变,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谁应该为信贷资产质量整体下降承担主要责任

-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呈整体下降,不良贷款额及不良贷款率不断提升,每季度净增不良贷款额和每年新增不良贷款率呈现线性特征,如图所示。以稳健经营著称的四家大型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也未能独善其身:年9月末,工商银行不良贷款额亿元,比年初净增亿元,不良贷款率1.44%,比年初上升了27.4%;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额亿元,比年初净增亿元,不良贷款率2.02%,比年初上升31.1%;中国银行不良贷款额亿元,比年初净增亿元,不良贷款率1.43%,比年初上升了21.1%;建设银行不良贷款额亿元,比年初净增亿元,不良贷款率1.45%,比年初上升了21.8%。

  四家大型银行均要面对1亿元以上的巨额不良贷款额和超过21%上涨速度的不良贷款率,那么,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原因是什么?谁该为巨额不良贷款额和高比例不良贷款率承担责任?比较集中的观点有:一是经营条线为完成信贷业务指标向不合格借款人发放贷款,是造成不良贷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二是经营条线发放的贷款都是经审批同意,审批人没有甄别出不合格借款人,就像“稻草人”,是造成不良贷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三是风险条线贷后管理不严,给不合格借款人挪用贷款创造了机会,是造成不良贷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此外还有其他多种观点。

  如果按“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思路去分析,以上三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都不够全面,特别是第二种观点,只看表象,不看实质。年四家大型银行经营信贷业务,已经不是简单的流水线操作模式,而是信贷业务推进条线、信贷业务审批条线和风险管理条线共同参与的综合经营模式,即先由风险管理条线制定信贷审批指引或底线,再由信贷经营条线制定信贷营销政策,最后才由信贷审批条线对经营条线申报的信贷业务经营方案进行审批。从理论上讲,综合经营信贷业务模式,审批人能够及时甄别出各类不合格借款人,但在实践中确实存在“漏网之鱼”。大凡理论上可行而实践中有偏差的情况,都与实践的环境有直接联系。笔者认为:这些年来,审批条线中的“稻草人”现象确实不鲜见,应该引起重视,但审批人“稻草人”化,却与审批人所在银行的信贷文化有直接联系。

  审批过程中难以说“不”的“稻草人”

  在信贷业务审批实务中,有的审批人空具从业资格,履职不到位,不及时指出信贷申报存在的问题;不坚守底线,对不合格借款人或不合格项目不及时实施续议、否决权,形同伫立于农田中吓唬、驱赶鸟雀的“稻草人”。审批人“稻草人化”,从内在因素上看,与其缺乏专业知识、回避矛盾、基本职业道德缺失等有关,这里不再赘述。从外部因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面对审批授权被“合理”超越,审批人难于说“不”。审批人都知道: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传达的是不能做什么,即负面清单;商业银行总行信贷审批授权传达的是想要做什么,即正面清单;个别一级分行常常以“只要不是有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总行信贷政策都是可以被例外”的思路来解释总行授权,相当于将监管部门负面清单之外的部分视同总行的正面清单,其实质是把监管部门“允许做”与总行“未授权做”这两个内涵完全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以扩大权限,开展总行不倡导的业务,而审批人以一已之力对此很难抵制。

  面对信贷业务风险底线、边线被突破,审批人无法说“不”。个别一级分行利用总行信贷政策存在的区域例外的机制,对不符合信贷政策底线、边线的信贷业务,均要求走例外事项程序,扩大例外事项范围,给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埋下隐患,审批人员对此通常也很无奈。

  因缺乏各行业专业数据支撑,审批人面对不实数据无力说“不”。审批人用大数据去发现上报信贷申报材料数据存在的问题,会更具有说服力,这其中的关键是要有客观、权威的数据来源。而目前审批条线和一级分行在提供专业、实时、带有规律性的大数据支撑方面不够有力,审批人各自零敲碎打收集或积累专业数据,受数据完整性和权威性的局限,用专业数据说话时的底气不足。

  面对行政领导对具体审批业务的直接干预,审批人不敢说“不”。审批人与经办行就信贷业务申报方案在会前进行沟通,有利于提高审批会议效率。但有的经办行在同审批人沟通后,又同审批部行政领导沟通,借助领导之力对审批人施加影响。还有个别分行审批部领导甚至要求审批人在对信贷业务做续议、否决结论前,必须先向部领导汇报,阐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审批人独立审批机制是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但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对行政领导的干预,审批人不敢置之不理。

  在个别一级分行领导倡导“敢于担当”的信贷文化环境里,审批人不愿说“不”。信贷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往往是有冲突的。在申报的贷款项目蕴含的风险清晰可辩的情况下,审批人如果“敢于担当”予以放行,可能承担远期责任:一旦贷款发生不良被追究审批责任;如果提出“否决”或“续议”的审批意见,就会被视为“不敢担当”,会承担近期责任:不被重用甚至降级。在这样的信贷文化氛围中,审批人只能“两弊相衡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在近期与远期之间选择远期,在会与可能之间选择可能。

  考核方式不科学,使审批人屈从于考核压力。个别分行“创新”对审批人的考核方式,在对审批人年度工作考评、岗位晋级等考核时让各经营单位领导参加打分,而审批人基本职责履行过程中难免与信贷经营者存在角度不一之处,因此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让老鼠给猫打分。迫于考核的压力,审批人履职把关有时不得不手下留情,网开一面。

  权利义务不对等,挫伤审批人积极性。审批人任职资格在各条线、各岗位中要求最高,正式任职需经总行审批通过。在履职过程中,审批人既要发现信贷业务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又要预留处置信贷业务风险的抓手,在力求较高通过率的同时,承担了审批通过的信贷业务万一发生不良因而被追责的风险;这样一个高难度、高风险的岗位,在收入待遇上低于经营条线和其他部门同职等人员,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

  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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