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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多地发布通知,年绍兴城乡居民医保,即将开始缴费!
年绍兴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年度越城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一、参保对象
1.越城区户籍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越城区学校(大学)、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儿童);
3.与越城区居民结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越城区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没有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
4.持有绍兴市越城区《浙江省居住证》且没有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二、筹资标准
大学生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元。
其他城乡居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元。
以上筹资标准中已包括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三、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期为11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其中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给学生(儿童)缴费的缴费期为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后,可以通过银行签约批扣、银行窗口缴费、支付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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