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入河排污(水)口,进行规范化标识,是今年省治水办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9月7日,全省入河排污(水)口标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绍兴柯桥召开。
据悉,这项行动的总目标是到年底,全省所有入河排污(水)口完成标识牌设置,非法排污口基本清理。目前,入河排放口标识工作已被纳入今年省对市“五水共治”年度考核的内容。下一步,省治水办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查。
入河排污(水)口有了标识牌之后,就相当于有了“身份证”。标识牌一般包含入河排污(水)口名称、主要污染源、整改目标、监督电话等信息,要求附着在入河排污(水)口附近。入河排放口是污染物进入水体的主要通道。管住了排放口,就管住了入河污染物,从根源上保障了河道水质。
“当前,我们正处在水质改善过程中,要进一步改善水质,必须实行精细化管理,管住一个个入河排污口。”省治水办副主任王以淼介绍说,治水进入第三年,工作逐步从突击向常态、治标向治本转变。开展入河排污(水)口行动,正是推动这两大转变的重要切入点。
在前期入河排污(水)口排查中,各地普遍发现一些难点:入河排污(水)口审批工作相对滞后,牵涉到水利、城建、环保等诸多部门;水下排口相对难准确找到;有些排口本身就很小,标识牌难以附着,而水下的排口更是无处附着;部分地区地下排水管线混乱、隐蔽性强,短期内查清污染源头存在较大困难等。
下一步,省治水办建议,各地充分发挥河长APP、“河长制”管理信息化平台、无人机及管道机器人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作用,结合“清三河”防反弹隐患排查,对各县区入河排污(水)口排查开展定期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做到督查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整改;建立入河排污(水)口长效管理机制,依托“河长制”,落实河长的“管、治、保”责任;完善各方联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其中。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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