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率先出台省级商业补充保险政策5市超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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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记者从全省医疗保障医药服务和医保经办工作会议上获悉,浙江率先出台了省级商业补充保险政策,截至1月底,杭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5市已出台实施方案,参保人数已达.31万人。温州、湖州、舟山、台州也已启动该项工作,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开局良好。

据介绍,年10月,浙江出台了《关于促进商业补充医疗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开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要遵循参保广覆盖、待遇可衔接、商业化运作三原则,要求各地科学选定承办保险公司和产品,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和保险待遇,加强对承办保险公司的引导支持。预计各地将于今年12月实现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

记者了解到,年,浙江统筹疫情防控和医保改革工作,在全国医保中心经办基金使用绩效考核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其中城镇职工基金考核排名第一,城乡居民基金考核排名第二。

疫情期间,全省累计预拨医保基金近12亿元,各级经办机构向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新冠治疗费用近万元,新冠核酸和抗体检测费用近7亿元。创新医保经办事项全流程网上掌上办理,衢州、杭州、宁波等地在全国率先推出慢病线上复诊、医保线上支付和线下药品配送服务,并将诊疗费和药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疫情期间,医院咨询4.67万人次,会诊2.68万人次,在线复诊6.06万人次,处方流转5.02万次,医保支付金额万元。

年度,浙江各地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增长率基本在7%及以下。在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结合点数法付费改革方面,全省病组入组率超过95%。同步开展门诊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改革试点,金华市、台州市、慈溪市、安吉县等地门诊付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据了解,浙江加快医疗保障“数字化转型”,率先出台了省级“互联网+医保”发展促进医保数字化转型的意见。目前,浙江已将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包括单学科会诊、多学科会诊、远程病理会诊、同步远程病理会诊、远程影像会诊)、远程监测(远程胎心监测等)等3类“互联网+”医疗服务设置收费项目,其中互联网复诊已经要求按医保甲类标准支付。搭建全省医保数据交换平台,实现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零星费用报销“网上办”、“零跑腿”,实现医保证历本电子化。年,全省医保经办事项网办量达到万余件,网办率为94.1%。各地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军人优抚等补助待遇“一站式”结算,覆盖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做到即时即报。

据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完成长三角全域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互联互通。年8月,浙江牵头与江苏、安徽的门诊费用实现双向直接结算。12月接入国家直接结算系统,跨入全国联网时代。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家。年,浙江省内异地直接结算.73万人次,其中门诊.49万人次,住院57.24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38亿元。跨省门诊直接结算87.72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2.17亿元。跨省住院直接结算25.81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57.43亿元。

在推进医保目录管理方面,浙江抓好国家药品目录执行工作,高质量完成药品编码实施及动态维护工作。3月1日起,浙江各地将全面执行国家年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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